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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三名獨立董事組成,旨在協助董事會監督公司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年度工作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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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閱公司財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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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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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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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相關連結:<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一、審計委員會成員
本屆審計委員會任期自113年6月14日起至116年6月13日止。

審計委員會成員之專業資格與經驗及獨立性情形如下: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1. 113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7(A)次,獨立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註:新任獨立董事應出席審計委員會3次;卸任獨立董事應出席審計委員會4次。
2. 其他應記載事項:
(1). 審計委員會對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
見之處理:

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
(2). 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無此情形
(3).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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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定期以書面就查核缺失及改善補正追踨情形彙總報告交付獨立董事核閱,獨立董事就該報告批示或其他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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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定期於每季召開之審計委員會,向獨立董事進行稽核業務及稽核結果與其他追踨情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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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每年度執行財務報表審計作業,分別於查核規劃階段及查核完成階段,就查核計劃、風險評估及關鍵查核事項、執行情形及結果與獨立董事進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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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亦得視需要直接與獨立董事聯繫,溝通管道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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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定期與內部稽核主管及簽證會計師單獨溝通,相關事項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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